据相关通知
自2023年1月1日起
成都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
普通门诊费用
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
也就是说
有职工医保的伙伴
在普通门诊看诊可以医保报销啦!
不过,
有小伙伴想问了:
已经退休了,还可以报销吗?
怎么报销?报销标准如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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别着急,别着急!
欣妹儿这就来一一解答!
Q1 保障人群
A:全体职工医保参保人员,包含在职职工(含灵活就业人员)、退休人员。
Q2 报销范围
A:将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、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、购药费用按规定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。
Q3 报销标准
A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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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4 如何报销
A:参保人员在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看病时,需凭医保电子凭证,或持社会保障卡就医,方可直接报销门诊费用。
Q5 参加的城乡居民医保,也可以报销这个职工医保门诊费用吗?
A:不能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门诊统筹医疗机构(一般是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)发生的符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,由门诊统筹基金按60%的比例支付,一个保险有效期内报销不超过200元。
Q6:我的医保个人账户没钱了,可以使用我家属的医保个人账户结算门诊费用吗?
A:可以的。参保职工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用于支付本人及其配偶、父母、子女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内的费用。
Q7 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0,还能不能报销?
A:可以的。经医保统筹基金报销后,需要由个人负担的费用,可以使用本人个人账户余额支付,也可现金支付。
好啦~
关于普通门诊医保报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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